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辦理「桃園市115年度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實施計畫」延長至7月10日(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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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6 年 7 月 08 日 |
| 發佈單位 | 輔導組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51 |
| 公告內容 | 一、參加對象資格: (一)績優個人獎:擔任本市推展家庭教育機關(構)、學校、法人及團體之專職人員,由本市機關(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推薦參加。 (二)績優團體獎: 1.機關:桃園市政府所屬機關及本市復興區公所。 2.機構:本市社會教育機構。 3.學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4.法人及團體:登記、立案或所在地為本市之法人及團體。 二、時間:115年3-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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