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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辦理「桃園市115年度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2026 年 6 月 05 日
發佈單位 輔導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97
公告內容

本計畫摘要如下:

(一)參加對象資格:

1、績優個人: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連 續2年(含)以上任職於推展家庭教育機關(構)、團體之 專職人員,由本市機關(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推薦 參加。

2、績優團體: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連 續2年以上推展家庭教育之本市機關(構)、學校、法人及團體。

(二)選拔標準:受推薦個人及團體之工作內涵須為推展家庭 親職教育、子職教育、性別教育、婚姻教育、失親教 育、倫理教育、多元文化、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情緒 教育、人口教育及其他家庭教育事項,並有具體事蹟 者。

(三)推薦及選拔方式:

1、推薦:個人由其服務機關(構)、團體核章用印推薦; 團體經核章用印自我推薦,於115年6月26日(星期五) 前寄送至本府家庭教育中心(郵戳為憑)。

2、評審:將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公平、公 正評審,並決定表揚之團體和個人名單。

(四)獎勵及名額:

1、績優個人獎:經評審優異前3名,獲市府頒發獎牌1面 及禮券5,000元整。

2、績優團體獎:經評審優異前3名,獲市府頒發獎牌1面 及禮券10,000元整。

 

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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