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1學期「韌世代」獎助學金
教務處 獎助學金申請表: 5號長尾夾
高一新生不可申請
申請方式:校內送件 或 自行送件
申請期限:
校內收件期限: 9 月 12 日止。
自送申請期限: 9 月 19 日止。
助學金獲獎金額:高中職組:一學期一萬元整
ㄧ、需同時具備以下七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ㄧ)年齡: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25歲者。
(二)學歷: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碩士之學生,不含軍警校、大 學、空中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
(三)學業成績: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含75分)
(四)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五)家庭收入:
1.114 年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113 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120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 2 萬元以下。
(六)家庭特殊狀況: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 庭生活陷於困境。
2.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七)韌世代精神:
1.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例如:學校考取的證照)
2.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二、申請文件 :
(ㄧ)「韌世代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一份;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二)「自傳」正本一份,至少500字;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三)「教師推薦函」正本一份,由本學期就讀之學校老師推薦;可電腦打字,推薦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四)113 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
(五)申請人近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一份。(記事請勿省略)
(六)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113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 、 全戶「全國財 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 正本 各一份。
(七)114 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校「註冊繳費收據」影本一份 或 校方開立之「在學證明」正本一份。
(八)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
若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診斷證明須蓋有醫院名稱大印章及醫師印章。
(九)韌世代精神之佐證資料:
參與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例如:學校考取的證照)
三、申請獎助學金者之義務:
1、「繳交學習分享信」:請獲獎者領取獎助學金後,於115年1月30日(五)前繳交學習分享 信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以郵戳為憑。
2、「學習分享信」之撰寫規範請參照附件表單上說明或依照各家扶中心要求辦理。
3、若未如期繳交「學習分享信」之獲獎人,將失去下次申請資格。
四、審查結果:
114年10月24日(五)公告於家扶基金會官網。
五、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請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請參閱第三頁)。請清楚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以利後續通知。
六、若有疑問,請依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電洽 各家扶中心:
https://www.ccf.org.tw/about/lo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