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獎助學金)(自送)114-1-25 得榮少年教育專案,自送申請期限: 12月15日前。 |
|---|---|
| 發佈日期 | 2025 年 9 月 08 日 |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獎助學金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443 |
| 公告內容 | 台北市私立得榮社會福利基金會 得榮少年教育專案
教務處 獎助學金申請表: 25號長尾夾 得榮少年教育專案 線上報名表單(桃園專用) 申請期限:
壹、目的 為協助因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以致影響其求學之青少年,本基金會特成立「得榮少年教育專案」,提供資源,協助具求學意願之青少年順利完成學業,並關懷其身心靈得以成長,建立正確的人生觀。 貳、服務對象 一、家庭缺乏經濟能力,以致影響就學或升學之中小學(小學四年級下學期〜高中職三年級上學期)、五專(一年級上學期〜三年級上學期)在學學生。 二、上述學生於申請前須完成八次生命教育課程,並於審核期間持續每月家訪,待通過後始稱為得榮少年,得領取本會提供之獎助學金,並須參與得榮少年相關活動。 三、申請通過後,不符上述二款者,本會有權於服務期間取消其得榮少年資格。 參、服務方式及內容 一、由得榮少年教育專案關懷者尋訪具申請意願、資格之青少年,利用本會教材進行八次生命教育課程,該課程為評估過程,非完成八次課程即通過並可領取獎助學金,若少年參與情形不理想,關懷者無須為其完成八次課程並申請。 二、填寫得榮少年申請表,檢附以下文件影本(其上均需有少年姓名):在學證明或蓋有本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不得使用繳費證明)、五年內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當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或公所、村里長開具之清寒證明、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向本會提出申請,且基金會保有退件權利。 三、經本會審核通過者,提供獎助學金予每位得榮少年: 四、得榮少年須參與年度活動,包括: 五、雙北及桃園得榮少年得享報名參加本會辦理之「Happy Learning快樂學習˙才能發展教育專案」。 肆、申請時間:本會每年提供二次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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