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獎助學金)(自送)114-1-38 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114年新光鋼添澄癲癇之友獎學金」,自送申請期限: 11 月 20 日止 (郵戳為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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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5 年 10 月 03 日 |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獎助學金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779 |
| 公告內容 | 「114年新光鋼添澄癲癇之友獎學金」施行辦法
教務處 獎助學金申請表: 38號長尾夾 自送申請期限: 11 月 20 日止 (郵戳為憑) 一、 宗旨:為獎勵在學癲癇朋友,能不畏懼疾病的困擾、努力完成學業,特設此項獎、助學金。 二、「獎學金」申請對象:目前就讀國小、國中、高中/職、五專、大學或研究所且持續治療中之癲癇朋友(不含進修、推廣教育之學生)。 三、「助學金」申請對象:就讀於小學且家境清寒之癲癇朋友。 四、獎、助學金名額暨金額:
(1) 國小組15名,每名新台幣貳仟元。 (2) 國中組15名,每名新台幣叁仟元。 (3) 高中組10名,每名新台幣伍仟元。 (4) 大學以上3名,每名新台幣壹萬元。
五、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 財團法人新光鋼添澄慈善基金會 六、申請資格:
(1) 國中新生請檢附小學六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2) 高中/職、五專新生請檢附國中三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3) 大學/大專新生請檢附高中/職三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4) 研究所新生請檢附大學最後一學年成績單。
七、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1月20日止,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再收件。 申請資料請寄至「10549台北市敦化北路155 巷66弄41號地下室 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 收」。 八、申請資料:以下資料,除第8項、第9項外缺一不可,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九、評審辦法:審查時間須2~3個月,經審核通過者由本會個別通知,並於本會網站http://www.epilepsyorg.org.tw/公告。 十、附則:本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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