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獎助學金-急難救助)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急難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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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5 年 4 月 23 日 |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 公告類別 | 獎助學金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356 |
| 公告內容 | 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 急難救助 一、補助對象: (一) 凡在國內正在就學中之學生,因家庭突逢急難或變故,生活陷入困境而需要醫療、急難或貧困援助者,得經 以下管道轉介申請急難救助:
(二) (大學部)公費生、研究生、以及各級學校之休學或輟學者不列入本項目 之濟助對象。 二、補助原則與申請方式: (一) 發生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依本辦法向本會出急難救助申請。視申請者家 庭狀況而核定補助生活費、助學費、醫療費、復健費、喪葬費用等。 1.家庭遭天然災害(如火災、水災、風災及地震等災害)、致使家庭經濟困難,無力負生活費用者。 2.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須長期住院、失蹤、入獄服刑,或其他意外事件失去穩定經濟來源,導致生活陷入困境者。 3.其他不可預期意外事件造成家屬無法負擔家計者。 (二) 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補助一次為原則。 (三) 由就讀學校初核後,填具申請書(需加蓋學校關防)並檢附相關文件, 向本會提出申請。 (四) 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申請書註明。 (五) 申請時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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