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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獎助學金)114-1-33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3學年度第2學期 警察子女獎助學金(高一新生不可申請),校內收件期限: 10 月 9 日止。
發佈日期 2025 年 9 月 16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獎助學金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71
公告內容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3學年度第2學期 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教務處 獎助學金申請表: 33號長尾夾
(高一新生不可申請)

申請期限:
校內收件期限:10 月 9 日止。

一、依據:
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為營造安居樂業的社會,讓孩子平安長大及感謝警界辛勞,鼓舞警察士氣,特訂定本辦法。

二、獎學金頒發對象:
(已畢業大四學生、研究所、碩士、公費生等無法接受申請)

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備註】
就讀高中職一年級新生,因無高中職成績單,無法申請高中職組部份

就讀大學、大專組一年級新生,請用高中職三年級下學期成績單申請。
C、D高中職組,請檢附大學在學證明書證明目前在學。
                           
      
 0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0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三、申請標準:
        01、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2、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四、獎勵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A 大學組:每學期29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B 專科組:每學期  6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C 高中組:每學期31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D 高職組:每學期24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獎助獎學金名額及金額:(父或母因公殉職、死亡、殘廢、重傷等)
     E 大  專 組 :每學期  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F 高中職組:每學期  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獎勵及獎助學金名額之分配,由審查委員於審查會前訂定之。

五、申請方式:(請擇一申請勿重覆申請)
01、由警政署所屬各警察機關推薦。        
02、由各級學校推薦。 

六、申請學生應詳填獎學金申請表,檢附下列資料:(缺件者不接受申請)
01、113年第二學期  成績單影本、申請大專組(A、B、E)請檢附在學證明書申請高中職組(C、D、F)請檢附學生證影本
02、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殘障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卹金證書影本。
03、戶口名簿影本。(證明親子關係)

七、申請期間:114 年 09 月 24 日起至 114 年 10 月 24 逾時不收。(以郵戳為憑)
郵寄地址:106480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285號2樓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收

八、審查:
01、審查小組由基金會董事會聘任之,並由董事長擔任召集人。

02、審查結果,由基金會專函通知警察機關、學校單位及得獎學生。

九、致送獎學金:
得獎者基金會將專函通知,同時在基金會網站警察子女獎助學金公告及發函警察機關、學校單位公告得獎名單,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十、本辦法經由本基金會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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