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獎助學金)114-2-02 114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校內收件期限: 115 年3月4日(三) 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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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5 年 12 月 11 日 |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獎助學金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833 |
| 公告內容 | 114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教務處 獎助學金申請表: 2 號長尾夾 一、轉知內政部移民署「114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一份(詳如附件)。 二、有意申請且符合資格者請先填寫資料於申請書範本及切結書,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於校內截止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由校方完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號之申請表,核對簽名後繳回。 備註:申請表中的家長簽章、導師簽章及學務處核章等先不用簽名,資料上傳完畢後註冊組將通知學生領取正式寄送的申請表後,再完成簽名。 三、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5年5月底 四、 申請條件 1、就學滿一學期(含)以上。 2、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關(構)之相同性質獎助(勵)學金者。 五、獎項類別及基準 (詳見計畫) 1、總統教育獎勵金:申請名額不受限制,金額詳見計畫。 2、特殊才能獎勵金:申請名額不受限制,金額詳見計畫。 3、優秀獎學金: 4、清寒助學金:須附114年2月23日後申請之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5、證照獎勵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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