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獎助學金)114-2-21 立賢教育基金會,校內收件期限: 3 月 24日 (二) 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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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6 年 3 月 16 日 | ||||||||||||||||||||||||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獎助學金 | ||||||||||||||||||||||||
| 公告等級 | 無 | ||||||||||||||||||||||||
| 點閱次數 | 500 | ||||||||||||||||||||||||
| 公告內容 | 115年度 獎助學金申請標準及辦法(高中職)(含【The Shiner清寒獎助學金】及【火炬助學計畫】)
財團法人立賢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標準及辦法 ㄧ、獎學金名稱:115年度 獎助學金(含【The Shiner清寒獎助學金】及【火炬助學計畫】) 二、適用對象:家境困頓、認真學習、品行優良的公私立高中職學子。 *兩項獎學金合計每校總申請件數上限三件。 三、申請時間:校內收件期限:3 月 24日 (二) 止。 1. 家境清寒或遭逢家變(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認定標準即可),仍有優秀表現或良好品格者。 *具清寒證明,或各校教師認定並推薦之家境困頓、亟須扶助鼓勵者。 2. 舉凡於某領域(學業、品德、技能或其他)有優良表現或展現高度的潛能與興趣者。 五、申請項目說明:請每位申請同學從下列兩項中擇一申請。
六、注意事項: 1. 由學校統一辦理申請,個別申請者恕不受理。 2. 已獲學雜費項目全額減免、其他單位提供之獎學金者,本會仍接受申請。 3. 本會將視情況指派人員致電或實際至校訪查。 4. 如未能接受訪視或有不符合本會規定之任何一項者,則取消其申請。 七、申請文件(學生完成): 凡申請人符合以上各項規定者,請於本學期正式註冊後,備妥以下文件向學校申請。 可自公文附件或本會網站https://www.theshiner.org/news151.html列印填寫, 亦可至雲端「下載檔案」https://reurl.cc/N2adde以電腦繕打(*不受理線上要求共用存取權): 1. 獎助學金申請表(附表二):請詳實填寫個人基本資訊。 2. 學生自傳(附表三):請簡述家庭情形、個人興趣、志向等,或任何想讓本會了解的事情,不限字數,毋須制式。 3. 學校教師推薦函(附表四):煩請老師將申請學生的家庭、學習、個人情況詳實以告,並敘明學生須特別照顧及關心之處,不限字數,毋須制式。本會將視情形深入了解,盡可能提供協助。 4. 火炬助學行動方案(附表五):本項僅申請【火炬助學計畫】者須填寫。 5. 註冊費通知單或收據影本:為了解學生每學期需負擔費用,請提供本學期註冊費(包括學費、雜費等)繳費通知單或收據影本一份。 6. 成績單:前一學期(114-1)加註各科分數之學校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本一份。 7. 各類證明:低收入戶、清寒、特殊境遇、身心障礙、各類證書、獎狀等(無則免附)。 八、以上內容若有任何問題,請來電本會洽詢:(02)2533-7008 陳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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