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生代表參與各項任 務型會議共通性自我檢核表
發佈日期 2024 年 3 月 26 日
發佈單位 學務處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281
公告內容

主旨: 重申各高級中等學校辦理相關學生代表參與之各項任務型 會議時,請運用「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生代表參與各項任 務型會議共通性自我檢核表」(以下簡稱檢核表),以完備 程序,並維護學生參與會議之權益,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 依據本署112年6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71689號函及112年11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49999號函(諒達)續辦。
  • 請貴局(府)轉知所管高級中等學校,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5條規定,針對學生學業、生活輔導、獎懲有關規章研訂或影響其畢業條件之會議,應依相關法規所定,由選舉或學生自治組織推選制度,產生各任務型會議之與會學生代表,以維學生權益。
  • 另請學校提供公開、充分之資訊,讓學生瞭解各項任務型會議之組成及運作方式,並得視會議議題邀請有意願參與之學生代表參加。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