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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工場安全衛生檢查及事故處理要點

桃園縣私立永平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實習工場安全衛生檢查暨事故處理要點

95.2.7訂定
98.3.12修正

  • 目的:提供師生安全、整潔之實習場所,迅速、適當的處理實習工場意外事故。
  • 工場安全衛生檢查實施方式:
    • 日常檢查:由工場實習課任課教師督導工場實習幹部於每次實習課執行檢查一次。
    • 定期檢查:由工場管理人員(教師、技士、佐)於每月月底執行檢查一次。
    • 不定期檢查:
      • 由科主任於每學期不定期檢查兩次。
      • 由實習處實習組於每學期不定期檢查一次。
  • 工場安全衛生檢查表內容及格式另訂之,各項表格處理方式如下:
    • 日常檢查表:日常檢查表置於學生工場實習日誌,由工場實習幹部填寫交任課教師簽章後送交各科主任彙整,缺失項目由科主任通知相關人員、教師及班級檢討改進,檢查後放置實習處備查。
    • 定期檢查表:由工場管理人員填寫,呈報科主任彙整後提報實習處備查,缺失項目由實習處或科主任協調相關處室、人員、教師及班級檢討改進。維護、修繕部份則依程序提出申請。(格式如工場安全檢查紀錄表)
    • 不定期檢查表:由各科主任及實習處檢查人員填寫,提報實習處主任呈校長核閱,缺失項目由實習處協調相關處室、人員、教師檢討改進。工場改、修繕部份由各科依程序提出申請,檢查表留實習處備查。
  • 每學年舉辦實習工場安全衛生教育海報競賽一次,競賽辦法另訂之。
  • 每學年辦理新生實習工廠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宣導,簽訂切結書並進行測驗。
  • 每學年舉辦全校新生實習工場意外災害演習暨急救訓練。
  • 實習課任課教師於每次上課前對學生宣導實習場所安全衛生講習,並紀錄於實習日誌上。
  • 工場實習中如發生意外事故,由工場實習任課教師及科主任即時處理,並立即填寫「意外事故通報表」報實習處。意外事故通報表格式另訂之。
  • 任課教師應於意外事故發生後,填寫重大事故傷害紀錄表(由健康中心提供)報學校備查。
  • 對於工場安全、衛生工作執行成效良好人員,各科得提報實習處轉呈校長獎勵,對於工作不力,導致意外事故發生者,依相關規定處理。
  • 本實施要點經實習輔導會議通過後,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