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習工具管理辦法

私立永平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實習工具管理辦法

95.2.7訂定
98.3.12修正

  • 為管理本科工具,使其發揮最高效用特定辦法。
  • 本科工具由本科工具管理員列冊專責管理。
  • 各班學生依實習工廠人事組職辦法,輪流擔任工具管理。
  • 各班工具管理學生於實習前,承教師指導填寫工具借用單,經任課老師認可後向工具管理員借用工具。
  • 工具管理學生負責登記發放工具,實習後應檢點、整理、擦拭工具,如有損壞或缺少即將報告領班轉報任課教師處理。
  • 學生應操作不當或故意破壞工具者,除令其照價賠償外,並酌情扣實習成績或送學校議處。
  • 正常磨耗而致時不堪使用之工具,由工具管理員填寫報廢單,送請科主任轉成學校報廢。
  • 學生遺失工具應負責賠償,因工具管理學生未盡責而遺失工具者,除照價賠償外,並送請學校議處。
  • 本科學生因參加校外競賽或檢定需要外借工具,須由實習任課教師申請,經科主任批准後始得外借。
  • 本校同仁欲借工具,應呈請實習輔導處,並以三天為限,外借工具如有短缺或損壞需照原規定購買賠償。
  • 本辦法經實習輔導會議通過後,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